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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8日電)內政部今天通過,要求救護車可配置安全帽及反光背心,確保救護人員安全;另要求所有消防機關救護車應配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(AED),提升傷病患存活率。
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「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救護車輛裝備人力配置標準」第3條之1及第成就事業3條附表修正草案。
內政部表示,考量消防機關救護人員在災害現場、施工工地、夜間或視線昏暗不明環境下執行救護勤務時,可能暴露在不確定危險中,有必要增加相關安全應勤裝備,提供救護人員需要時使用,增訂直轄市、縣(市)消防機關可於救護車配置安全帽、反光背心、反光外套或其他安全應勤裝備,以保障救護人員執勤安全。
此外,內政部表示,為提升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(OHCA)病患存活率,將AED納入一般救護車應配置裝備,將現行加護救護車應配置的成人及兒童喉罩呼吸道(LMA)裝備,增訂一般救護車也應配置,提升緊急救護品質。
內政部說,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,近日與衛生福利部會銜發布施行。10502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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